九藏喵窩V5

 找回密碼
 成為喵居民
搜索
查看: 1686|回覆: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喵窩] 【喵】《迷途者》第十章 鄩彧與龍族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2-4-17 16:34: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鄩彧 於 2022-4-17 16:39 編輯

第十章 鄩彧與龍族
     “關於我的身份,你們應該都很好奇,我究竟是不是喵喵,青玉還因此起過誤會,那麼我現在就來講講我的身份的那些事吧”鄩彧拿著食物,說著,隨後把食物往嘴裡塞。“首先,對於究竟我是不是喵喵的這件事,我可以肯定一個答案,是。而為什麼會和龍族有關係呢,就聽我一一道來吧”
     “我的父親,原先是白龍族的成員,也是龍族的一個分支,這個你們也聽先前的那位魔龍說過了,我就不作更多的解釋了。而關於為什麼他們會追殺我的父親,這就說來話長了”
     “我的父親,一直都推崇和平共處,但是,這種和平共處的觀點一向是崇尚暴力行事的魔龍族所不容的,所以在那次會議之後,他就被追殺,一直到最後他把那些魔龍打退了才罷休,但他也因為這個原因受了重傷,為了保命,他將自己的生命力和力量高強度壓縮封印,變成了喵喵,進入休眠狀態,被我母親救下時,已經奄奄一息了。”鄩彧說到“後來他們互生情愫,於是就有了我。也正因如此,我一直相信幾個族可以和諧共處,因為我就是這個觀點的一個最好象征。”
     “但是,好景不長,在我參與了那場保護影域的戰爭之後,在我剛對黃鼬進行封印術的時候,魔龍族進攻了,雖然也是把他們打退了,但我的父親和母親也離奇失蹤,在我趕到家裡的時候,也只看到一張字條。我原以為這已經是最壞的結果了,誰知道那些魔龍族竟然用那些黑暗力量做那些事,用黑暗控制喵喵們,以至於我被逐出了影域。當初我就覺得事有蹊蹺,為什麼會突然出現內亂和將我逐出,在一次被伏擊中,我取得了一份樣本,於是我就去喵魔界藏書庫內查找相關的資料,發現所謂的「另一世界」是確實存在的,隨後我有好一段時間都窩在我的小實驗室裡,對這些東西進行研究,值得慶幸的是,我的問題得到了解答,這種力量確實是能夠控制生物的。但知道了這個之後,我就更感到擔憂,隨後在古籍裡查到了一些具有同樣功能的東西,就像沒有壓制住的血魔石這類,於是我就去尋找這些並取樣進行分析,這就是我踏上旅途的原因”
     “隨後,就遇上了你們,原本打算的孤行便有了許多夥伴,變得快樂起來。”鄩彧頓了一下,說道“當然,也是多虧你們,在我與血魔鬥爭的時候,來觀戰,也很好的鼓勵了我。血魔的能力可是真的折磨,若不是激將法連哄帶騙把他氣急了,讓他來和我通過遊戲來定勝負,那我恐怕真的會被血魔石奪舍了身體。”
     “你恨龍族嗎?”威瞳問到“你身上也同時流著他們的血啊,你真的一定要與他們為敵嗎”
     “恨是必然的,但恨只是對那些追殺我一家的人有恨,對於無辜的百姓,又為何要恨呢?但既然這是命運的枷鎖,那我就親手把他斬斷。關於這個,有三個理由,一是這和我的身世有關,我父母很有可能就是被他們監禁,二是這很有可能和暴亂有關係,三是為了喵喵同胞們不被控制失去靈魂墮入黑暗。這就是我必須與他們為敵的三個原因。”
     “關於血魔石....威,我很抱歉,我的實驗失敗了,器材爆炸了,浪費了你的一管血液(化驗量),研究出來的成果還是很淺,還無法完全的解讀出來那些黑暗氣息的來歷,不過,目前有一點可以確認。”鄩彧喝了一口水,接著說“這些黑暗氣息,都來自於充滿著侵蝕心智的黑暗的地獄死獄鄉,而這個死獄鄉有正好與魔龍族有著一點奇妙的關係,於是我推測,有可能,就是因為這地獄死獄鄉所致的暴亂。我通過能量的分析檢索發現,在這片大陸上,目前能夠確定的是魔龍族的領地裡這個能量波動最強,所以很有可能傳說中記述的「下界之門」,就在魔龍族,而野狗族、奇猴族的波動相對較弱,大概這些族內是有所謂的魔陣來進行力量的索取,所以說,如果要真正的解決這個問題,可能得從魔龍族入手。如果假說成立,那麼我們只需要混入魔龍族,通過那位大叔所說的比賽成為佼佼者就能在理論上用比較好的損耗進入下界,也就是地獄和冥界,那裡應該會有解決的方法。”
      “那就走吧,出發!”
      ——————————————————————————————————————————————————————————————
      
本篇后再過幾篇往下就是正式與魔龍族進行交戰了,不過采用的是潛入的保險形式,對於繼承的命運,總要有親手把他終結的一天,會寫到通過比賽打入内部,然後進入「下界之門」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成為喵居民

本版積分規則

手機版聊天室|野狗籠|改名申請|排行榜|DNAXCAT

GMT+8, 2024-11-27 12:38 , Processed in 0.066143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