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藏喵窩V5

 找回密碼
 成為喵居民
搜索
查看: 5647|回覆: 8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公告] 【公告】小說版版規,請務必詳閱。(2016/3/31新版)

 關閉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5-3-8 11:01: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恆 於 2016-3-31 20:17 編輯

【小說版文章分類】
   喵窩、奇幻、驚悚、校園、言情、科幻、同人、輕鬆、現實、書櫃、教學、其他
【註:喵窩分類指的是「與喵窩的喵喵們有關的小說」,請大家在分類上要做好選擇。】

(一)寫文要點:

  1. 一律禁止火星文、注音文、簡體字

  2.禁止使用除了黑色字體以外的字體顏色。

  3.請務必使用正確格式全形標點符號(英文可用半形)。
(不要跟我說那些網路文章都那樣,版規在此請遵守,不遵守只有一張狗籠的單程票。)

  4.正文中不可出現表情符號。
   如@_<、^_^、XD、*_*等。

  5.小說版原創文標題請統一,以分類項的第一個字為題,如『奇』白信子 序章。  

  6.長篇小說作家請將新的章節重新發文
   (經版主與副版的討論後將一律禁止使用回文的方式更新文章。)
            例子:羊騎發表  『奇』白信子  序章
                        羊騎發表  『奇』白信子  第一章 麵包的邂逅(此文章可做序章的傳送門)
                        羊騎發表  『奇』白信字  第二章 碰到熱狗(此文章可做第一章跟序章傳送門)
                         .......以此類推
   注意:本版將會調整成發表超過半年的文章會自動鎖文,請有連載疊樓回文的喵喵留意!!

  7.每篇文章主篇的字數請達500字才可發文,未達者直接砍文,不得有任何異議。
        (如要同種內容重發,請達到字數規定後,再發即可。)

  8.禁止在版內將他人作品視為自我創作發表,若屬實則永久禁文。

  9.喵窩類文章若有關於到他人喵設,請事先詢問,避免事後糾紛。

     10.徵角文請至哈啦版發表文章。

(二)書櫃:

  1.只要是推薦作家和書請一律放在這裡,網路文章也是一樣,並附上100字的心得。

  2.推薦作者:想要推薦作者的話,可以提供這位作者的網站,推薦作者時的資訊盡量完整。

  3.推薦書本:請盡量附上封面圖片(請到各大線上書城搜尋),若文章為網路文章務必附上來源網址。
        書本推薦可以附上出版社,屬額外資訊的部分。

(三)處分:
  1.若文章違反版規,會通知作家並給一段時間的改善期,未改善者,將會移除文章。
  (註:時間將會視情況而定,累犯者將會直接刪除文章處理)

  2.每天發文不得超過3篇,回文不得超過5篇,違反者刪文。
  (樓主回文部分若為一次性貼完正文不列入處分)

  3.為防灌水回文,回文字數請至少達15字(不包含標點符號),未做到者刪文。

  4.受到三次處分者且都未改善者,將禁文3個月。

  5.活動擾亂者,禁文1個月。
  
  ※處分會依狀況進行調整,嚴重者將會永久禁文,輕則口頭警告,請不要挑戰版規,這裡是給予大家閱讀與寫作的地方。

==================================

這次的調整最重要的部份是
將以往V4出現的連載疊樓更新禁止
因為發現過多的問題以及管理方面的困難,決定採用V3時期的部份版規

如有任何相關問題請私訊詢問版主山羊騎士


在獎勵部分,有請小F大幫忙(吃我的羊奶啦(

發文獎勵往上調整,鼓勵各位發文,充實小說版啦!!
然後版主就可以去召喚峽谷啦!!!


評分

參與人數 1功勳 +9 收起 理由
義美蜜豆奶 + 9 羊奶wwwwwww

查看全部評分

2#
發表於 2015-3-8 19:54:07 | 只看該作者
是指寫長篇一定要發新帖嗎?
這部份能不能說請楚一點?

評分

參與人數 1功勳 +6 收起 理由
飛鏢喵 + 6 我也想問這個

查看全部評分

3#
 樓主| 發表於 2015-3-8 20:08:3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山羊騎士 於 2015-3-8 20:37 編輯
佩克喵 發表於 2015-3-8 19:54
是指寫長篇一定要發新帖嗎?
這部份能不能說請楚一點?


沒錯,一定要發新帖
不然會造成後續很多問題
只是你們目前還未達標
當你們達標的時候想找解救方法已經來不及了
(已發生過)

而且小說版的發文獎勵有更動,如果沒有重新發文
是無法受到這部分的獎勵措施

造成解釋不清楚,我感到非常抱歉,將會在今日重新附上詳細說明
4#
發表於 2015-3-8 23:28:59 | 只看該作者
是不是我說想讓我的帖帖有十頁惹你們不開心才改這規定~~~~~我的夢想被徹底撕毀啦~

點評

是方便管理  發表於 2015-3-8 23:44

評分

參與人數 1功勳 +1 收起 理由
山羊騎士 + 1 上面有說原因,請不要自己解釋啊!!!!.

查看全部評分

5#
發表於 2015-3-15 21:05:03 | 只看該作者
如果作者被禁止及內容被屏蔽
什麼時候才會被解除

點評

把捲軸拉到最下面 右下角的野狗龍可以進去探頭望一下  發表於 2015-3-15 21:10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成為喵居民

本版積分規則

手機版聊天室|野狗籠|改名申請|排行榜|DNAXCAT

GMT+8, 2024-12-27 11:22 , Processed in 0.09781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